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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人杰案说明苏州百官共廉的神话不可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8日16:35  都市快报

  时政观点

  南京市中级法院日前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一审判处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死刑。经查明,2001年至2004年间,姜人杰先后收受苏州鼎立物产有限公司总经理顾某等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0867亿元、港币5万元、美元4000元。其中一笔贿赂款高达8000万元,成为大陆迄今被曝光贪官单笔受贿之最。

  据知情人士透露,姜人杰已经检举揭发多名官员,涉及财政、交通、城建、工业、房产等多个部门,其中包括今年8月前后已被双规的曾担任苏州市财政局长14年之久的苏州市政协原副主席赵文娟。一举打破了苏州市一度引为自豪的“百官共廉”神话。

  所谓“百官共廉”,按照此前苏州市纪委一名负责人的说法,是指过去20年以来,苏州历任市(地)委书记、市长、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及下属各县级市领导无一人腐败。

  制度有程序与实体之分,有形式与内容之分,有的制度在形式上很完备,在程序上无可挑剔,但在实体上却完全被人控制,在内容上彻底沦为暗箱操作——比如买官卖官、工程招投标,私底下所有的环节都打点好了,通过“制度”无非是补一道组织程序、竞标程序而已。这样的制度不但很不可靠,而且还相当危险。姜人杰在苏州就是玩这一套。

  由于没有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每一个官员都很难证明自己的清廉,公众由于缺乏知情的渠道,也很难相信每一个官员的清廉,即便尚未有证据能够证明他贪污受贿。姜人杰一案再次告诉我们,在当前的国情条件下,“百官共廉”的神话远不可信。 据珠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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