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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电梯要交钱 5人走上26楼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9日00:34  重庆时报

  

坐电梯要交钱5人走上26楼
南岸金信大厦,市民出示物管给出的收费收据 本报记者 周凡力 摄

  本报讯(实习记者 王予谦) 昨日中午,张先生一行5人到位于南岸响水路车站旁的金信大厦内办事,正准备坐电梯上楼时,被物管工作人员告之要坐电梯必须先交电梯乘用费。一气之下,张先生等人索性爬楼梯,步行上了26楼。

  “这种事我还是头一回碰到”

  “我做了那么多年生意,经常全国各地到处跑,而收取电梯乘用费这种事,我还是头一回碰到!”张先生称,昨日中午,他们一行5人到金信大厦内办事,在电梯间入口处被大楼物管工作人员告之外来人员乘坐电梯,每人要收取5毛钱,5个人就是2.5元。急性子的张先生当即暴跳如雷,协商未果后干脆和同事一起走上了26楼。

  “我就是不交这2块5毛钱!我们爬楼梯走了半个小时,走得我们上气不接下气,但是我觉得心理舒服,像这种影响重庆城市形象的行为绝不能纵容!”张先生说。昨日下午2时许,记者在金信大厦电梯间的入口处看到,一块金色的牌子上赫然写着“请主动购电梯票”。当记者正欲走进电梯间时,一位物管工作人员立即上前拦下记者收取了5毛钱,并出具了发票。当被问及收取电梯乘用费的理由时,物管方面称,此举是受业主委员会委托,外来人员一人一票,一票5毛。

  全部用作电梯保养和维修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大楼业主委员会的周主任。周主任称,物管方面表述的情况属实,收取电梯乘用费只是针对外来人员,并不针对业主,因为大楼内从事经营的租住人口很多,造成每天来往此地的人流量很大,电梯磨损严重,且经常有业主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电梯每层楼都停,出入非常不方便,所以业主委员会经讨论决定,委托物管方向外来人口收取电梯乘用费,一来让去到低楼层的外来人员避免占用电梯,二来收取的费用将全部用作楼内3部电梯的日常保养和维修,以免业主频繁自掏腰包去修理电梯。

  物价局:业委会授权属合理

  对此,南岸物价局一工作人员表示,物管方单方面是无权收取电梯乘用费的,但是如果物管方经业主委员会授权收取这笔费用,就属合理收费,物价局将无权进行干涉。这样做对外来人员造成的不便,只能由大楼内从事经营的租赁户找到业主委员会自行协商解决。

  (时报通6099999感谢张先生提供新闻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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