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廖明生 黄建明 林彬
本报讯 昨日,漳州龙海市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强奸罪,批捕了嫌犯陈某、蔡某。
9月9日,陈某、蔡某喝完酒后,因找不到小姐,便持菜刀架在一名走在路边的17岁少女的脖子上,先后多次强奸了少女(详见本报9月17日A15版)。
据龙海市检察院透露,两人在强暴少女前,还连续抢劫了两次。经查,陈某和蔡某先后抢劫了菜贩杨某和包子店主。此后,两人拿上钱和包子店的菜刀,经过龙海四中门口时,陈某手持菜刀胁迫一独行的年轻女孩,一直走到路人较少的锦江道新修大路尽头。在此,陈某强奸了女孩,而蔡某则拿走女孩挎包内的东西。此后,两人又威胁着女孩换了三处不同的地方,对她进行了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