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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方宣布辞退一工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9日01:01  金羊网-新快报

  ■《他们体内有多少镉?》追踪报道

  《职业病防治法》明文规定,疑似病人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新快报见习记者 许方健 记者 张小奋

  “我的镉超标检测还没定结果,公司却把我辞退了。”昨日,彭春年向本报投诉称,在向媒体反映新力电池有限公司(下称新力公司)工人镉超标情况后,10月16日,厂方以其长期不上班属自动离职为由,将彭春年辞退。

  突然被辞接受不了

  彭春年告诉记者,在媒体对新力公司工人镉超标情况进行调查后,10月16日上午11时许,厂方召集制造一车间和制造二车间二十余名员工开会。整个会议只进行了约10分钟,厂方宣布辞退彭春年,理由是其长期不上班。彭春年说,自己因镉超标导致身体不适,今年9月16日向厂方提出带薪休息。昨日,记者查看了彭春年的休假申请发现,厂方三位领导在该申请书上签了字,同意发放今年8月份770元工资。彭春年说,厂里领导签字同意他休假的时候,并没有告诉他休到何时结束,“现在突然把我辞退,我接受不了”。

  昨日,彭春年先后前往金沙工会和南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金沙分局(下称金沙分局),反映自己被辞退一事。他说,金沙工会工作人员表示,将会根据到厂方了解到的情况进行处理。而金沙分局有关工作人员则称,该局只会根据省职防院的检测结果进行处理,并建议他到省卫生厅寻求确定检测结果。该局最后表示,将择日出面调解彭春年与厂方之间的辞退纠纷。

  厂方称其自动离职

  昨日下午,新力电池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加玉国接受采访时表示,新力公司并未开除彭春年。彭春年被辞退属自动离职,厂方目前还没有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加玉国称,因彭春年对其镉超标检测结果有异议,因此公司安排其在省职防院连续做了3次镉检测,但在并未出现与职业性镉中毒相应的职业伤害的情况下,他仍然不去公司上班。加玉国说,按照公司规定,彭春年已被视为自动离职。

  据加玉国介绍,公司目前还没有正式发文宣布彭春年的自动离职,也还没向有关部门报备。

  相关规定

  疑似病人诊断期间 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彭春年是否镉超标未最终确定,但又被工厂辞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呢?昨日,记者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记者发现该法第四十九条明文规定,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

  对工人表示一直未看到的2007年7月第一次血样及尿样检测结果,省职防院工作人员昨日表示,省职防院早已将该检测结果交给厂方,至于厂方未将该次检测结果发还工人一事,省职防院并不知情。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目前我国执行的《职业病镉中毒诊断标准》(GBZ17-2002)已与之前的标准有了部分变动,其中新标准中将肌酐校正列为强制性测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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