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欧雅琴通讯员/卢宇雄)近日,虎门交通分局在开展公共的士收费和营运情况执法检查中,当场查获一名不按表收费的的士司机,对其处以3000元的罚款。
据介绍,本月27日,这部车牌号为粤SEU612的出租车从虎门中心客运站到神洲商业广场,如果按表计费大概在12元,但该司机表示将客人载到目的地“一口价20元”。当看到执法人员出现在现场后,做贼心虚的司机加大油门逃走。随后,出租车公司召回该司机到交通分局进行处理。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虎门交通分局对该名司机处以3000元罚款和吊扣营运证5天。
虎门交通分局表示,近日,执法人员采取便衣乘车方式进行暗访,虎门镇大多数出租车司机都能按表收费。为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的整顿和监管,虎门交通分局也将加强对的士运营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不按表收费的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