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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副院长黄松有被免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9日02:23  新闻晨报

  □据成都商报报道

  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表决,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不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并没有对免去黄松有职务的原因进行解释。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被免职的最高级别的司法官员。

  涉嫌违纪被中纪委调查

  昨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倪寿明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他们注意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免去黄松有职务的消息。他强调,10月15日,黄松有因涉嫌违纪被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带走调查后,最高法院一直积极配合中纪委的调查工作。“目前,黄松有的问题还在调查阶段,没有进入司法程序。”

  涉及同乡4亿元贪污案

  黄松有最后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是在10月9日,当天,作为最高法院副院长的黄松有在广西南宁会见并宴请出席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地方法官研讨会的东盟各国司法界代表。6天后,他在北京被中纪委以涉嫌违纪带走调查。据媒体报道,黄松有被怀疑涉及其潮汕同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执行局局长杨贤才的贪污舞弊案,涉案金额高达4亿元。

  消息称,杨贤才在担任广东省高院执行局局长期间,曾涉及2005年全国最大的烂尾楼之一的“中诚广场”执行拍卖案,北京一家公司当时以9.24亿元的价格独家购得中诚广场,转手便卖给第三方,售价高达13亿多元,中间价差为4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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