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信用卡被盗后透支消费商家审核不严担全责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9日02:24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姚克勤 通讯员顾建国报道

  商家没有仔细审核,让盗用的信用卡顺利透支消费成功,而银行在向持卡人追讨透支钱款无果后,将持卡人以及商家一同告上法庭,要求共同归还透支钱款。日前,黄浦法院一审判决商家支付中国银行上海分行15522.73元及相关利息,持卡人不承担责任。

  唐小姐系中国银行长城信用卡持卡人,去年1月17日下午,她回家后发现家中被盗,窃贼盗走了她的信用卡,她马上报警后,又打电话向银行办理了挂失手续。然而,就在唐小姐挂失之前的半个小时,盗贼用她的信用卡在宏图三胞刷卡透支消费了1万多元,并在签购单签名栏处留有“王伟”的签名。银行在多次向唐小姐催讨透支款无果后,将唐小姐和商家一同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根据上海市银行卡联网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业务协议书规定,联网特约商户在受理信用卡支付业务时,必须确认持卡消费者为持卡人本人,若非本人应拒绝其持卡消费。本案中,商家在接受信用卡业务时,应按联网特约商户协议书的规定,审查持卡消费者身份是否与信用卡上所载明的个人身份信息相一致。而商家在审核签名时未尽一般谨慎注意义务,应承担民事责任。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