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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穆奕 通讯员刘涛)9月21日,刘某在家晾衣服时,发现隔壁邻居家的厨房窗户没有关。当晚,刘某翻墙进入邻居家,将价值5万元的财物盗走。昨天,海淀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了刘某。(更多精彩新闻 请访问京华网www.jinghua.cn)
刘某今年31岁,是湖南人。今年9月21日,刘某在自家天台晾衣服时,发现隔壁于某家的厨房窗户没关。由于两家天台相通,只有一个铁栅栏隔开,刘某回家后不久,就动了翻进邻居家中盗窃的念头。
当晚8时许,刘某再次来到自家天台,发现对方家中无人后,翻窗进入邻居屋里,拿走数码相机、白金手链、鹿鞭、香烟等物品。经鉴定,这些被盗物品价值53120元。
9月24日,于某妹妹发现物品被盗后报警。警方赶到现场后,由于厨房窗户始终没关,警方很快想到了邻居作案的可能性。面对警方盘问,刘某很快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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