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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闻网讯 (实习生 邓雪 张黎静)近日,部分高校校内的超市,出现没有零钱用糖块找零现象。市消协有关工作人员认为,如果消费者不认可这种行为,商家涉嫌强买强卖。
近日,不少高校学生反映,在校内超市购买商品时,收银员常因没有零钱找用糖块代替,一块糖等于0.1元钱,同学们对这种现象很反感。据某高校学生小宋讲,几天前,她在校园内的超市买了一包4.8元的纸抽、一包3.8元的纸手帕、一袋3.8元的饼干。当时,她给了收银员15元,对方找了2.5元后说“没零钱了拿块糖吧。”小宋要求找零,收银员坚持说“没有”,小宋只好从糖盒里拿了块糖。据了解,对校内超市“以糖找零”,不少同学很反感,他们觉得,超市每天客流量很大,应该准备好零钱。
对此,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辛栋表示,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商品时拥有知情权,商家有必要在明显的位置上标示:“没有零钱用其他商品代替”等字样,否则应属违规行为。辛栋强调:如果把糖看做商品,把商家的这种行为看做是一种交易行为的话,只要消费者接受,“以糖找零”的行为就不算违法;如果消费者不认可这种行为,商家就无权强迫消费者接受,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场找零钱,否则应视其为强买强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