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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贷9年了 我咋还是征信不良?

  广安市民李飞最近几年一直很郁闷。因为10年前在信用社借了5万元做生意,后生意亏了无力偿还,法院调解将两个门市抵了贷。但事隔9年了,其银行征信系统上仍保留有贷款未还的不良记录。“这样一来,我就无法融资,闲置土地也不能按期开发,向亲朋好友借款,都说我不守信用。弄得我哭笑不得。”

  据李飞介绍,1998年8月,当时还在食品公司上班的他,为了做生意,到广安区浓洄信用社贷了5万元款,以自己名下的广安区浓洄镇综合市场3号门市作为抵押。后来生意亏了,无力偿还贷款。1999年11月,经广安区法院调解,李飞将3号门市和5号门市作为抵贷,偿还信用社的本息7万多元。

  “既然法院的判决书都生效了,我就认为我的贷款已经偿还了。哪知到最近几年去其他银行贷款时,却都被告知,我有不良记录,不能贷给我。”就这样,李飞处处碰壁。

  昨日上午,浓洄信用社的负责人称,1999年法院生效判决后,3号门市顺利了过了户。但追加的5号门市处于城市拆迁范围不能过户。加之随后那块地的开发商更换了几次,直到去年才开发完毕。因此在这么长的时间内,他们一直没有与开发商协商好具体赔偿的标准。按照银行的管理规定,一旦抵债资产没有过户到债权方,就不能作为抵债资产,因此就出现了李飞的贷款仍处在贷款科目上。“不过,我们已经与开发商协商好了补偿标准,一旦开发商将钱转入我们账户,贷款科目也就不存在李飞还有贷款未还的记录了。”

  据广安区信用联社负责人介绍,自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总部在金融系统全面启动征信系统并开始启用不良信用记录后,一旦客户没有在借款期间内偿还贷款本息,都将进入征信系统的不良记录。即便是客户最后偿还了,系统也会从偿还之日起两年内都有记录。这种征信系统目前不仅仅局限于金融部门,就连公安系统、环保系统都联了网。

  不过,这位负责人表示,像李飞这种情况,既然有了法院的生效判决,而且事实上已经抵了贷。“只要他需要,我们会给他出具真实的证明,不会对他的融资造成什么影响。”记者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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