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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搬进校园旁听就是上课

  早报讯(锦法记者王晶城)在球馆打乒乓球时滑倒在地,摔成9级伤残;多次协调无果后,张小姐将球馆告上了法庭,称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昨(28)日上午,锦江区法院将这个案子搬到了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校园法庭,开展了一次教学审案。

  校园法庭上,张小姐认为,乒乓球桌所在位置的地面是普通家用光面瓷砖,不具备防滑功能,因此球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结果导致自己滑倒受伤。对此被告方辩称,家用瓷砖已达到防滑要求,球馆无错。为证明自己的观点,他们拿出了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体育场所与技术要求强制标准》,但其中并没有对球类运动场所相关建设标准做出规定。

  由于《成都市体育条例》也没有此类规定,因此单靠有关体育政策法规,难以对案件做出判断,法院将择日宣判。通过此次旁听,以及庭审后与法官、律师的交流,学生们纷纷表示对法院真实庭审过程有了更真实的了解,“学习兴趣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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