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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照片是让大家欣赏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9日06:30  郑州晚报

  话题:网络冒名是否侵权?

  ——10月28日A14版

  上传照片是让大家欣赏的

  不是让别有用心者窃取的

  跟帖网友相当鄙视“天籁5”

  “天籁5”冒用他人照片策划网络征婚宣传自己公益博客,是否已经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天籁5”的道歉网友是否接受?昨日,记者通过QQ聊天,征集到部分网友对此事的看法。

  品牌运动鞋专卖:被冒用的人要么是同伙,要么就是倒霉的受害者。媒体应减少对他们的关注。

  征婚交友:既然将照片发到网上,就不怕让别人用,我是这样感觉的。身正不怕影子歪。

  #·¥泡%%沫*:我们往网上传照片,传的是一种希望被分享的心情,一旦照片被人冒用,不但自己心里不舒服,还可能产生不良的影响,甚至出现法律问题。

  冒用别人的照片,是一种侵权行为,无形中会给被侵权的人造成伤害,有关部门应该予以打击。

  雨秋寒:放在网上是叫大家欣赏而不是挪用的,只是有人在欣赏之后还要窃取,相当可恨!

  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治国认为,“天籁5”的冒用行为,侵犯了双胞胎姐妹的名誉权。“未经他人许可擅自使用他人照片,可能损害他人的名誉,受害方可要求使用者在媒体或公开场合赔礼道歉,并要求其消除影响,必要的话还可以进行索赔。”王律师提醒,市民如果遇到被侵权的事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或寻求法律帮助。

  晚报记者 汪永森 实习生 赵毅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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