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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绳"绊碎"贵重玉镯? 游人:五万元买的玉镯你得赔游乐园:想索赔你得先举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9日07:08  大河网-大河报

  

一根绳"绊碎"贵重玉镯? 游人:五万元买的玉镯你得赔游乐园:想索赔你得先举证
女主人戴着价值5万元的翡翠手镯在游乐园内走时,突然被一根绳子绊倒,人伤玉碎。昨天,市民朱女士在爱人陪同下来到报社,讲述自己10月26日傍晚在郑州市内一家游乐园的遭遇。她要求游乐园赔偿手镯损失,对方则要求她必须提供该手镯确实是在游乐园内摔倒而碎的足够证据。

  昨天下午,朱女士拿出一个包装盒,里面的翡翠手镯成了两半,盒内有一玉器店开具的销售手镯的5万元收据,还有一份广东省珠宝玉石及贵金属检测中心出具的鉴定书。

  “这手镯是今年年初老公送给我的。”朱女士说,10月26日下午,她戴着手镯和弟妹陪孩子到一家游乐园游玩,因为她患有腰椎间盘突出,只是跟着拿东西。傍晚6时许,天色很暗,她步行从两棵小树中间过时,突然重重摔倒在地。起身后,她才发现自己被拴在树中间的一根绳子绊住了,当时她腰疼难忍,嘴唇肿痛。最让她难过的是,镯子被摔成两半。

  朱女士赶忙给游乐园的客服部门打电话。几分钟后,两名女工作人员把她们带到办公室。游乐园的唐姓总监和郭姓负责人劝她先看病,“其他事回头再说”。“当时看他们态度很诚恳,我以为他们已认同手镯在游乐园内摔碎的事实,就先去看病了。”朱女士说。

  当晚11时40分左右,她从医院返回游乐园后,发现两位负责人都已离开,女值班员请示相关负责人后让她次日携带相关证据再来,她为此报警。

  前天上午,她携带购买手镯的收据等再次赶到游乐园,郭姓负责人又表示,她必须提供证明她在该游乐园内摔倒且摔碎手镯的足够证据。“当时绊脚的绳子我拍了照,可我又不能预见到自己会摔倒,怎么提供证据?”朱女士对此难以接受。昨天上午,她到郑州市旅游局进行投诉。

  负责处理此事的游乐园郭姓负责人表示,当天在小树中间扯绳索是便于维持秩序,绳索松垮绊人,游乐园确实存在过失,但朱女士作为成年人也有一定责任。工作人员得知朱女士摔倒后,已派车派人带对方看病,并支付了900多元费用。“她要住院治疗我们可以接受,可手镯赔偿方面她必须提供足够证据,因为截至目前,我们的工作人员没人看到她在园内摔倒,更没人看到她的手镯就是当时摔坏的。”郭先生表示,目前,双方的分歧不在于钱多钱少,而是责任如何界定,但他表示他们会积极和朱女士协商处理。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房华表示,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中遵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此事件中,如果朱女士向对方索赔,其作为举证义务人,必须提供足够证据,否则就要承担举证不力的后果。此外,手镯自身的价值多少,需要双方委托有关机构进一步鉴定。

  □记者蔡君彦文平伟图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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