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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妇勒死对门三龄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9日07:18  大众网-齐鲁晚报

  邻里之间,以和为贵,但现实中总有人不能妥善处理邻里关系。从法院审理的案件看出,近年涉及邻里关系的纠纷和违法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为此,法官呼吁全社会重视邻里关系建设,特别在农村,要引导邻里之间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和避免霍秋兰勒死邻居幼童之类的惨剧发生!

  本报济南10月28日讯一农妇对邻居嫉恨日久,竟狠心将对门家的3岁男孩勒死。10月28日,省高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

  被告人霍秋兰是陵县梅镇农村妇女。因对门孟某的日子过得比自己好,平时聊天时孟某的妻子爱说大话,霍秋兰对孟某家十分不满。后来为了院门改大改小一事,两家曾发生争吵。去年又为孟家的鸡偷吃自家麦子一事,霍秋兰与孟某妻子发生械斗,从此霍秋兰对孟某家嫉恨更深。

  2007年10月16日上午10时许,霍秋兰见孟某的3岁孙子在家门口玩,便将其抱至自己家。当孟某的孙子与自己儿子玩时,霍秋兰想起两家的积怨,拿起尿布拧成绳状,猛勒孟某孙子的颈部,致其窒息死亡。霍秋兰将尸体装入塑料编织袋内,放于家中。当晚10时许,霍秋兰将其杀害孟某孙子的事告诉了丈夫(另案处理),夫妻商量后又将孟某孙子的尸体抛弃于一条水沟内。案件很快告破。

  德州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霍秋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霍秋兰不服,提出上诉。省高院将对该案择期宣判。


记者 高 园 通讯员 郑秋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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