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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管道爆裂住户货物被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9日07:18  大众网-齐鲁晚报

  公用管道爆裂住户货物被淹

  闫先生已将存放的货物垫高。 陈朋 摄

  □记者陈朋

  读者反映:家住花园路燕舞园小区的业主闫先生向本报反映,去年5月25日下午5点多,他和妻子回家后发现地下室里积水没过脚面,足有20多厘米深。他做品牌童鞋销售生意,地下室里存放着数箱高档童鞋。他妻子马上通知物业人员赶到现场。经查看,原来是单元楼的公用上水管道有两处发生爆裂,分别在二楼居民家中和另一住户地下室内。

  虽然大家紧急抢救并尽快关闭了进水阀门,但闫先生存在地下室里的不少童鞋不同程度被浸泡。一年多以来,虽然陆陆续续地卖掉了大部分被浸泡过的鞋子,但每双仅能卖到一二十元,只收回1000多元,经济损失达3000多元。

  浸泡事故发生后,闫先生多次跟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交涉,商讨赔偿问题,但拖延至今,始终也未得到合理解释和满意答复。

  记者核实:26日下午,记者赶到闫先生所在的燕舞园小区。虽然水灾已过去一年多,但地下室的水痕依旧清晰可见。而闫先生也在地下室安了一层近半米高的支架,将童鞋等货物放在架子上。

  该小区的物业负责人廖女士坦称,物业确实对小区内的公用设施负有监管责任,她解释说,物业经常检查、维修小区内的公用设施,但发生爆裂的公用上水管道处于业主家中及地下室内,平时业主不在家,检修工作很难实施。

  问题解决:廖女士表示,出了事后,她一直在向上级领导反映,但双方对闫家的实际经济损失始终达不成一致意见。闫先生提出的1500元赔偿要求公司不能接受,同时公司提出以未来几年共1500元物业费抵赔的建议,闫先生也表示不能接受,以致赔付工作从去年5月份一直拖到了现在。

  就在记者赶到小区前,物业公司又提出一个新的赔偿建议,表示可以替闫先生支付拖欠一年的水电费并免除其拖欠的物业费。经记者协调,闫先生对此表示接受,双方在28日下午签订了协议书。


记者 陈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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