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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常新喜
□通讯员袁媛徐冲
本报10月28日讯 一托运公司因托运能力不强,把一顾客托运的电脑转给另一家托运公司托运。但在托运过程中电脑却部分损坏,近日,托运公司向顾客赔偿500元。
10月20日,在轻工业学院上学的陈同学委托福临快运把电脑托运到烟台,接收后发现机箱和显示器损坏。原来,福临快运由于自己的送货能力到不了烟台,又委托了圆通快运公司托运。
最后,在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达成了由福临快运赔偿顾客500元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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