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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甥行贿舅舅收礼 双双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9日07:37  华龙网-重庆商报

  “渝中区国土局原科长受审”追踪

  本报讯(记者 陈宇 通讯员 龙光荣)外甥向舅舅送钱,是人之常情还是违法犯罪,这样的行为算不算行贿?昨天,渝中区人民检察院传出消息称,由该院提起公诉的刘顺玥受贿案和景某行贿案,已由法院作出了判决。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刘顺玥有期徒刑六年,以行贿罪判处景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透露消息外甥屡中标

  公诉机关指控,受贿人刘顺玥自2003年6月至2007年8月期间担任重庆市渝中区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科科长,负责该科的全面工作,统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整治工作。行贿人景某系受贿人刘顺玥四姐的儿子,在刘担任科长职务期间,景某为确保在重庆市渝中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承接地质灾害整治工程,即串通具体经办该工程的舅舅刘顺玥,在工程发包过程中分别以重庆大洋建筑工程公司、重庆市对外建设总公司、重庆六路公司、重庆城建经济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名义进行围标,“不论中标的是哪一家公司,实际上最终的承建人都是景某”。为了感谢其舅舅刘顺玥给予自己的好处,景某于2004年、2006年初、2007年初三次送给刘好处费人民币1万元、5万元、10万元,共计人民币16万元。

  曾给外甥家无私帮助

  据景某的母亲谈到,在二十年前,因为自己的身体差,儿子又要上学要钱,弟弟刘顺玥在每月只有几十元工资的情况下,仍然节衣缩食,一直给其家里予以无私的帮助。现在,景某做工程发达了,自然而然想到对舅舅知恩图报,没想到外甥给舅舅送礼,竟然也触犯了刑律,造成这样的结局。

  贿赂款给母亲“做寿”

  此案的承办检察官称,对刘顺玥受贿一案的审查,着实让人感叹不已。中华民族是一个讲求亲情的民族,尊重长辈、知恩图报,虽然刘曾在庭审中辩解,他收受的贿赂并没有自己挥霍,而是都用于给母亲操办寿宴,以及资助其他家庭条件不好的亲戚,景某也说自己送钱给舅舅是为了报恩,但是即便这些变了味的“美德”也不能掩盖刘顺玥与景某之间权钱交易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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