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秦健)民办中职学校的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城市的学校三年内要达到960人以上,农村学校也要达到600人以上。昨日,市教委发布《重庆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基本的办学规模有了明确要求,中职学校办校门槛提高。
该试行标准要求,民办中职学校校长及教学副校长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决策机构一般由5人以上单数人员组成,其中1/3以上的人员应当具有3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在职国家公职人员不能担任决策机构成员。
设置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还应具备基本的办学规模。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数,校址在城市的学校三年内达到960人以上,校址在县镇及农村的学校三年内应达到600人以上。城市学校的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30亩,农村学校不少于40亩。学校在筹设期内不能招生,筹设期最长不能超过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