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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禁止干部培训带秘书陪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9日08:56  新京报

  本报讯 据《河南日报》报道 如何使干部真正把参加教育培训作为工作和成长的“加油站”?日前,河南省委办公厅按照省委书记徐光春提出的干部“四要”(学为先、干为重、民为本、廉为贵)要求,印发《关于在全省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若干意见》,从五个方面对加强学风建设提出新的要求。

  《意见》强调,干部在学习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不准带秘书陪读,不准请人代为听课,不准请人代写学习笔记和论文,不准抄袭他人学习研究成果。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学习成绩或责令退学。

  《意见》要求每一个参训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住学员宿舍、吃学员食堂、过普通学员生活。

  《意见》要求干部在学习培训期间切实做到“五不准”:不准包住宾馆和带车学习,不准相互宴请和赠送礼品,不准借考察名义组织旅游活动,不准用公款支付个人消费费用,不准到营业性娱乐场所进行活动,真正把接受培训当做求知、思行、立德的难得机会,树立学风端正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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