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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仙人跳”获刑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9日08:56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吕佳瑜 通讯员王雪)夫妻约定由妻子色诱他人,然后丈夫出现要挟对方支付钱财。近日,实行“仙人跳”的王某夫妻被密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6年有期徒刑。

  检察机关查明,2008年3月,王某的妻子张某提及与男子李某关系密切。王某劝说妻子色诱李某,然后以此为由勒索李某。

  张某与丈夫制定了详细的计划后,2008年4月1日,张某约李某到密云看钢材,并直接将李某领到其租住的车库内,诱使李某与其亲近。期间,张某借机进入卫生间,发短信给丈夫王某。10分钟后,王某闯入,以报警及通知李某家人为由要挟,要李某拿出45万元“私了”。在王某的胁迫下,李某写了字据,承认自己强奸,并自愿给付45万作为补偿费。当晚,李某报警。王某夫妻被控制。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夫妻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但鉴于二人认罪态度较好,予以从轻处罚,故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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