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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拟创建并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9日10:3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长春10月29日消息(记者张英林 实习记者邓曦光) 记者近日获悉,长春市正在着手开展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建活动,将适时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及警示性人类文化遗产。

  长春市是中国近代史的典型城市,已有200多年历史。经历了厅府县时期、伪满洲国时期、解放战争和新中国时期,有着丰富的历史文物遗迹和文化底蕴,完全符合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标准。

  目前,长春市共发现文化遗址560余处、古城址75处、古墓群46处、近现代遗迹40余处、日俄帝国主义侵略旧址百余处,被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86处。

  据了解,长春市拟再公布两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达到300处以上。目前初步认定可新增报市政府(第二批)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已有20处150余栋。伪满中央旅馆、伪满铁路邮政局等旧址具有较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拟列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长春市将开发6条文物浏览线路,开发历史遗存文化的旅游价值。长春市准备逐步开放和打造长春文庙-清真寺-吉长道尹公署、沙俄宽城子火车站及附属建筑、伪满横滨正金银行-伪满纪念公会堂及周边殖民遗迹、伪满皇宫-伪满国务院-伪满八大部、一汽奠基石-一号门-总装线-老家属区、石碑岭完颜娄室墓-净月潭石羊石虎山金代贵族墓-农安辽塔等6条文物游览线路。

  长春市还准备将历史建筑及重要人物的故居、旧址建成博物馆、陈列馆、纪念馆和展览馆,并积极筹办汽车、电影等具有长春特色的专业博物馆,成立长春市博物馆。

  据介绍,长春市已确定恢复长影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设面积3万多平方米的电影主题广场,结合电影节打造长春城市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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