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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次购房者需填写承诺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9日23:22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邢飞)北京地税局昨天下发通知,为了确保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购房者信息的真实性,自11月1日起,北京首次购房者需要在买房同时填写《首次购房承诺书》。

  财政部本月22日下发通知,从11月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北京市地税局昨天明确规定,个人在首次购房承诺书中必须保证“首次购买90㎡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本人愿就其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此,个人需要填写购买的项目名称和坐落地址,还需要填写“代办人单位名称”,“代办人身份证号”以及本人和代办人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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