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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残奥冠军 厦门奖1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30日01:11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郑友贤

  本报讯 在第十三届残奥会上,厦门市2名运动员获得奖牌。昨日,记者从厦门市政府获悉,政府对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和有功人员给予奖励,金牌运动员奖100万元。

  据介绍,叶超群获得了本届残奥会男子乒乓球团体M6-8级冠军、男子乒乓球单打M7级亚军,陈鸿杰获得了男子跳高F44-46级季军。侯斌在本届残奥会中被推选为中国唯一的“残奥会”形象大使和残奥会主火炬手,在残奥会开幕式上成功地点燃了主火炬。

  厦门市政府决定,对获得金、银、铜牌的运动员,分别奖励100万元、40万元、20万元;对国际残奥大使、北京残奥会主火炬手、厦门市著名残疾人运动员侯斌奖励30万元。并对行政后勤人员及其他为运动员取得优异成绩作出贡献的有功人员,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总奖金的10%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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