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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讨薪刚赢又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30日01:22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经历了法院一审、二审、重审和再审的7年漫长诉讼后,一家工程公司终获得广东省高院的胜诉判决,被拖欠的1400万元有了着落。可是,就在公司负责人喜上眉梢之时却被检方指控犯诈骗罪。据指控,该公司负责人在承包期间虚报工程项目骗取412万元,日前该案在法院开庭审理。

  7年诉讼终获胜诉判决

  年近60岁的陈灿强日前被指控犯诈骗罪而出庭受审,对他来说,最近一年来的经历可谓是冰火两重天。

  事件还要追溯到1995年。1995年12月15日,陈灿强承包经营的广东台山市路桥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台山公司)与英德市公路发展实业公司(以下简称“公路公司”)签定了公路施工承包合同,1997年5月以后,海英公司代替公路公司履行合同。合同签定后,台山公司进场施工,一直到1997年竣工通车完成了工程。可是,竣工后工程款却迟迟拿不到,无奈下,陈灿强开始了漫漫诉讼路。经历了一审、二审、重审和再审,广东省高院最终在2007年8月确认海英公司应支付工程余款620余万元,公路公司偿还200万元保证金及利息,总计共1400万余元。

  被控诈骗转身变被告

  判决后,经过法院执行庭艰难执行,陈灿强陆陆续续接到了小部分执行款。但欠款尚未完全落袋,他却突然变成了诈骗罪的嫌疑犯。今年8月,检察机关送达了起诉书,英德市法院于日前开庭审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称,陈灿强在承包经营期间,指使公司聘用的施工员林伟明、陈平富等人,采用制作虚假的变更设计报告、贿赂发包方技术代表骗签工程认可、唆使其他标段监理冒签变更设计报告等非法手段,虚报、重报15项工程项目。经过化工部广州地质工程勘察院对上述虚报、重报工程的造价鉴定,确认被告人陈灿强等人共骗取发包方英德海英公路有限公司工程款共计人民币412万余元。此案于近日开庭,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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