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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委力促以创业带动就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30日01:54  燕赵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记者杜宇)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总体部署,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制定的《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这一《指导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

  《指导意见》提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有利于发挥创业的就业倍增效应,对缓解就业压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指导意见》提出,完善扶持政策,改善创业环境。放宽市场准入。加快清理和消除阻碍创业的各种行业性、地区性、区域性壁垒。改善行政管理,强化政策扶持,拓宽融资渠道。《指导意见》提出,强化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能力。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本意见的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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