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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医保优惠延至下月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30日02:01  南方日报

  11月底前参保缴费,报销即可追溯至7月1日

  本报讯(记者/许蕾通讯员/潘慧娟)“幸亏交了500元参保,住院报销了5000多元,我们做子女的负担真的减轻了许多”,近日,家住西湾路的江女士病愈出院,结算时一划卡,她的儿子林先生发现市医保中心为其支付了5700元费用。记者从广州市医保中心了解到,城镇居民医保从今年6月1日正式启动以来,截至10月24日,共有超过75万人登记参保并开始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统筹基金支付率达41.4%。据悉,在校生医保追溯待遇时限延长一个月,在11月完成参保缴费的,可以从7月1日起追回待遇。

  在校生参保49万占65%

  广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实施4个月,首次将老年居民、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非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医疗保险体系。据广州市社保部门统计,此次纳入医保体系的总人数约在150万左右,截至10月24日,登记参保并开始享受待遇的人数已经超过75万,占应参保人数的一半。

  “这几天在校学生参保人数增长很快”,市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随着学生返校后教育部门的加快行动,仅本月17至24日这一周,就有近2万在校生登记参保并缴费,“在校生也是居民医保参保的主力军”。据了解,在已参保缴费的75万人中,在校生就有49万,占了65%,未成年人13万,老年居民和非从业人员13万左右。

  据统计,截至10月17日,本市已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办理结算人数达到50136人(其中学生儿童35059人,非从业居民2590人,老年居民12487人);发生总医疗费用4292万元,统筹支付合计1765万元,统筹支付率达到41.4%,其中单次支付最高费用达80374元,已经超过今年居民医保最高封顶线,单次统筹最高支付率达到80.17%,基本满足城镇居民的就医需求。

  基层医院门诊量陡增

  “9月1日开通了居民医保的划账系统,当月医院的门诊量就比8月增长了3000人次”,越秀区儿童医院院长陈晋告诉记者,该院面对18岁以下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8月的门诊量为24000人次左右,9月则上涨到27000人次,居民医保实施前,儿童没有医保,“在10月24日本院升级为二级医院前,病人住院都按照一级医院的标准,除去起付线150元以外,基金支付80%”,他认为,居民医保对引导市民到基层医疗机构看病确实起到了重要作用,从医院的角度来看,只要参保人拿到居民医保卡,看病直接划卡,手续非常简化方便。

  以越秀区儿童医院为代表,到社区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看病的病人参保率大为提高。陈晋透露,门诊和住院的参保病人各占一半,其余也大多是享受公费医疗的,少数没有参保的都是广州老八区以外,如:番禺、花都等地前来就诊的病人,以及外地病人自费较多。

  ■个案白血病男孩:参保省了一半费用

  浩仔今年5岁,自从去年高烧不退查出白血病,已经在广医一院过了两个生日了,目前,他的病情已经得到了缓解。浩仔的妈妈屈女士说,浩仔的病自费治疗花去了15万元,原本的小康之家生活质量一落千丈,一家人不知道如何应对漫长的3年疗程。

  居民医保实施以后,屈女士第一时间为浩仔参保,按照广医一院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8月23日前参保缴费的可以保险65%。7月1日以来,居民医保基金为浩仔支付了两笔费用约4500多元,“差不多一半的钱都报了”,屈女士说,“只要带上户口本和医保卡就直接住院,报销很方便,要是不买医保真亏了”。

  据广医一院儿科陈福德主任介绍,浩仔的病总疗程需要3年左右,总费用在10万—20万元,前半年基本是完全住院治疗,维持阶段可以出院,但要每3个月回来一次。参保以后,出院期间的费用和口服药物的费用都算门诊特定项目,可以按照住院的标准报销,不需要支付起付线。特别是白血病这一类重大疾病的患者,需要用新药和进口药以及化疗,这些费用基本都在医保支付范围,能减轻患者的很多负担。“不是广州户口的患者,没有参保的,因为经济问题中途放弃治疗的例子不少”。

  ■焦点释疑

  门诊药费报销40%

  比例是否偏低?

  以越秀区儿童医院为例,一张门诊处方的费用平均在60元左右,除去检查等医疗服务费用,药费占40%,大约25元,按照40%的报销比例,医保基金支付10元左右。这样的比例是否偏低?

  “市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住院、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慢性病等重大疾病花费较多,是需要重点保障的部分,普通门诊的待遇相对低一点不会影响到居民的基本生活,这一报销比例是根据历史数据测算的,由于普通门诊是医疗浪费最多的部分,所以起点的预算比较谨慎,“等基金运行数据充分之后,根据基金的收支情况,可能对普通门诊的报销比例进行调整”。

  就门诊而言,参保病人到了门诊,可能面临五种情况:(1)小病去普通门诊;(2)重病直接急诊留医,这属于门特项目;(3)属于门诊慢性病范围;(4)门诊特定项目;(5)门诊专科。上述五种情况,除了第一种普通门诊,其余四种都属于“重病保护”范畴,在医保基金的报销上都享有优惠,可以减轻参保人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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