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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泡”在水中14年

  

居民楼“泡”在水中14年

  前天刚抽干净的地下室又积了一地水。记者 翟小雪摄

  本报讯 (记者 薛雯) 水浅的时候几厘米,水深的时候一两米,这不是哪条小溪小河,而是马厂子小区1号楼的地下室。14年间,这栋住着几十户居民的8层住宅楼,就这样“泡”在或深或浅的水里。期间,房屋业主与开发商官司一打数年。昨日,在法院先垫付资金的前提下,楼上住户终于盼来了房屋的鉴定与修复工作。

  地下室常年积水 老太状告开发商

  “这里昨天才抽完水,现在又渗成这样了。”昨日上午,在马厂子小区1号楼地下室里,记者看到,虽然前一天才用水泵抽过水,可地板上已经又渗满了几厘米深的水,四周墙面上高低不一的水印痕迹清晰可见。据了解,地下室里水深的时候有两米左右,根本下不去人,楼上居民住着心里都特别不踏实。房屋泡水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不检修?要了解这些,还得从十几年前说起。

  1993年,西安市民闫老太太在辘辘把巷拥有427平方米房屋及自建房,当年4月,由西安腾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拆迁并就地安置闫老太624平方米共12套单元房。1994年11月,双方达成协议:上述安置房还给腾飞公司,由腾飞公司在本市马厂子小区1号楼给闫老太安置房屋,其中包括1号楼5单元地下室245平方米,一层西边118平方米,二层236平方米等。

  开发公司负债 判决难执行

  入住后,闫老太发现房屋存在问题,地下室内一直渗水,在向腾飞公司多次提出修缮未果的情况下,闫老太向法院提起诉讼。

  2001年10月,法院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3个月内,腾飞公司将该栋楼不合格的工程部分返工、修复。逾期由闫老太自行修复,其费用凭票据由腾飞公司承担,并由腾飞公司赔偿闫老太损失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腾飞公司未履行上述义务。2001年12月,闫老太向法院申请执行。但因腾飞公司涉案多起,拖欠大量债务,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闫老太一直没能得到赔偿款,同时,地下室积水问题也未解决。

  法院垫资 “水楼”有望修复

  几年来,闫老太家人多次上访,省市区三级法院为此案多次召开联席会议。考虑到这栋楼上居住的30余户居民的安全,法院决定先垫资,并委托有资质的西安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对地下室渗水问题进行鉴定与修复。

  昨日上午,省市区三级法院和鉴定中心工作人员来到马厂子小区1号楼查看现场,鉴定人员搬开预制板,检修管道。目前,鉴定工作已经展开,待勘查出积水原因后,将制定出具体方案,早日修复这栋“水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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