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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离婚”促生短婚族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30日03:30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陈宁 记者 张宏岩)婚龄较短或婚龄不足一年即离婚的新婚夫妇被人们统称为“短婚族”,记者从哈尔滨市部分法院了解到,近两年,新婚夫妇短婚龄离婚的人数有所增加,没有财物纠纷成为短婚族迅速离婚的原因之一。

  32岁的王莉去年7月中旬经人介绍与刘全结婚,婚后俩人为琐事而发生争吵,在一起仅生活了十天就分居。分居后,亲友们纷纷对其进行劝说,但双方却再也没有“走到一起”。今年7月,王莉以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为由向法院申请离婚。由于俩人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后户口没有进行变更,更没有过多的共同财产,法院调解不成后判处二人离婚,并根据双方婚前财产对其财物进行分割。

  道里区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新婚不久即到法院起诉离婚的短婚族越来越常见,其中以“80后”的独生子女居多。据介绍,在婚姻问题上,“80后”独生子女的婚姻观较以往有着明显的差别,他们表现出既独立又冲动的特征。一旦夫妻双方决定离婚,很难通过家人劝说或法院调解而挽回其婚姻。

  由于我国已进入独生子女婚育高峰,很多独生子女的父母为避免子女日后在财产问题上出现纠纷,在双方“领证”前就已经“划清”了双方的财产。对那些婚姻基础不牢固、容易冲动行事的夫妻而言,经济财产方面的“毫无牵绊”使他们更乐于尽早摆脱婚姻的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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