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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上盖简易房致交通堵塞 社区却说为了疏导交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30日03:43  东方今报

  【读者投诉】人行道上盖起房

  10月28日上午,郑州市民王女士来电:棉纺路与合作路交叉口附近的人行道上盖了好多简易房。简易房两米宽,一米半长,每个月要收500元的租金。这里本来路就不宽,经常堵车,现在又私搭乱建(如图)。

  【记者核实】为了让马路不再拥堵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合作路上,合作路约有6米宽,路南侧的人行道上,几名工人正在搭建活动板房。约2米多宽的人行道被板房快占满了。施工的师傅说这些房子是王立砦社区建的。记者数数,共有7间板房。

  王立砦社区主任韩义忠说,建房的这一路段,以前一直是流动摊贩的聚集地,卖菜的,卖小吃的,不仅占据了人行道,还经常把摊摆到马路上,非常影响过往车辆通行。

  韩义忠说,因为此处土地属于王立砦村的集体土地,和该村协商后,社区决定建一批简易活动板房,然后出租给流动商贩,让他们进店经营,不再占用马路,此举也是为了让马路不再拥堵。至于房租,韩义忠表示还没有完全确定下来,从二三百元到五百元不等,收入将用于社区破损路面的维修以及保洁员工资的发放。

  【问题关键】“村里”建房需不需审批

  对于韩义忠的解释,市民并不买账。王女士认为,没有相关部门的审批,占用人行道建房是不允许的;再说,房建在人行道上,只能让路更拥堵。韩义忠却认为,这里的路面属于王立砦村的集体土地,并没有移交到市政部门,再说建的是简易活动板房,也不是砖瓦结构的房屋,因此不需要他们的审批。

  记者为此咨询了河南见地律师事务所樊东辉律师,樊律师认为,按照规定,市区建成区之内,不管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建房都要经过规划部门审批。如果没有合法手续,不管什么单位在人行道上建房都是不允许的。

  昨天下午,记者将此事反映给郑州市规划局,一位值班的工作人员表示,他随后将转交给有关科室进行处理(当时负责处理投诉的科室已经下班)。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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