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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裴晓兰)因同村女子报案称有窃贼翻墙入院酷似自己,姜先生被民警带走扣押了24小时。被放出后,姜先生起诉该女子,索赔2万元精神损失费。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已受理此案。(更多精彩新闻 请访问京华网www.jinghua.cn)
姜先生诉称,他与张女士是同村村民。今年8月17日上午,张女士到派出所举报他盗窃。下午4点左右,民警到姜先生家将他铐起来,带到了派出所。姜先生说,民警对他进行审讯后,查证他并没有盗窃,扣押24小时后将他放回家。姜先生认为,张女士的诬告使他身心受到严重的伤害,同时在社会上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他起诉要求张女士赔偿精神损失2万元。
张女士接到诉状后辩称,她并非有意诬告姜先生。事发当天,她在家中将门反锁,看到一个酷似姜先生的男人跳入她家院内。她报警后发现该名男子逃走。民警到来后,她只是如实说明了情况。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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