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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运烟775条被判9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30日04:16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丽娜 通讯员母冰)男子赵某无证运输775条真品香烟,因涉嫌非法经营,被公诉至门头沟法院。昨天,记者获悉,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款5000元。(更多精彩新闻 请访问京华网www.jinghua.cn)

  今年3月31日,31岁的赵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品销售许可证和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从老家山西驾驶小型客车,运输“软世纪风小熊猫”、“软1956红塔山”、“硬醇香长白山”等真品香烟共计775条,价值人民币5万余元,打算到北京进行销售。当日,赵某途经门头沟区清水镇一检查站时被查获,运输香烟均被没收,赵某于同年4月被批准逮捕。

  门头沟法院认为,赵某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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