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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高新法 记者王仁刚 实习生王超)既未开通网上银行,也没离开过成都,密码设计复杂且连妻子也不知道,再加之银行卡和身份证从不离身,身为工商管理硕士的张先生没有料到,如此谨慎做事,仍遭“横祸”——卡内15554元存款在山西被人支取了,郁闷的张先生将银行告上了法庭。
去年8月24日下午2时许,张先生拿着银行卡到某银行ATM机取款时,发现卡上余额仅为15.76元。几天前,他在存款时还发现,卡上余额应为15569.76元。张先生赶到附近银行柜台前查询。银行工作人员查询后告诉张先生,当天上午7时许,有人用银行卡在山西晋城取款。更令人无法接受的是,根据他与银行的约定,张先生的银行卡在ATM取款机取款时,每次取款额不能超过2500元,当日累计取款总额不超过5000元。但通过银行取款流水账发现,有人相继提取了8次存款。无奈之下,张先生将银行告上高新法院。
银行方在庭审中辩称,在张先生存款过程中,银行工作人员履行了正确手续。其取款过程中,银行方面程序合法,无异常情况。银行方面说,他们在张先生的银行卡背面,明确注明“妥善保管银行卡,切勿将密码外泄”相关事项。银行表示,不会为张先生的过失埋单。银行辩护律师还说,“当日累计取款不超过5000元”的规定,已从去年5月25日废止。根据新规定,储户当日取款可不超过两万元。由于张先生失窃总额不到两万元,银行方也没有任何责任。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