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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实习记者 刘轶)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国资法》),该法明确规定,改制企业如何安置职工,职代会说了算。
《国资法》规定国家出资企业的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其中,在企业改制的说明中规定,企业改制涉及重新安置企业职工的,还应当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唐尧说,我国现在的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监督管理企业权力基本没做,真正作用基本没发挥。他说,这既有立法层面的问题,也有执行层面的问题,因此,在《国资法》中再次明确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是有意义的。职工代表出任董事、监事,也是从另外一个角度体现国有资产全民所有,代表人民行使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