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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交通肇事逃逸者3朋友被判窝藏罪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30日06:12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胡晓 通讯员 卞朝永)在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时,检察官发觉有人在为逃逸者行方便,遂对这些人提起公诉。昨日,记者从渝中区检察院了解到,三名被告人已经被法院作出了有罪判决,分别以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今年3月,渝中区检察院检察官在讯问邓某时发现,邓某在逃逸期间,其三个朋友在明知邓已犯交通肇事罪情况下,主动提供隐藏处所。今年8月,检察机关以窝藏罪起诉了邓某的三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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