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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临沂10月29日讯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10月1日起超市手撕袋必须印上“食品用”字样和“QS”标识。但大半个月过去,个别超市仍使用无标识手撕袋。
29日,记者在兰山区沂蒙路一超市内看到,一名购买散瓜子的顾客到处找手撕袋却找不到,后来还是超市的工作人员从电子秤下的抽屉里撕了两个手撕袋给他。记者看到,这种手撕袋上并没有印上“食品用”字样和“QS”标识。
据了解,手撕袋分为食品级和非食品级两种。非食品级的手撕袋会添加超过5%的碳酸钙以降低生产成本,使用这种手撕袋装食品时,碳酸钙可能会进入人体造成损害。采访中,记者发现多数市民对手撕袋升级换装的新规并不清楚,也不知道未印标识的手撕袋会对人体会产生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