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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全家有美护照?! 余天“骑马”难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30日07:33  台海网

  台海网10月30日讯 今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期间,民进党籍“立委”余天因指称马英九“全家有美国护照”遭起诉。板桥地方法院昨天首度开庭,律师要求认罪协商,但公诉检察官苏振文提醒,认罪后就会判有罪,余天将因遭褫夺公权而失去“立委”资格。余天当场脸色凝重,撤回认罪协商请求。

  据台媒报道,开庭结束后余天表示,他当初会讲这些话,是因为当时外界都在质疑马家全家都有绿卡等问题,他是根据报纸、电视等媒体来提出质疑。他确实“话讲太快”,但这些都是选举语言,他并没有意图使人不当选,因此将做无罪抗辩。

  今年三月二日余天参加高雄市民进党“长昌竞选总部”造势晚会,他站台时指控马英九全家都有美国护照,还说:“这种人有这种准备,就是准备台湾在乱的时候可以落跑,这种人可以做‘总统’吗?”蓝营“立委”事后提出告发。

  板桥地院昨天首度开庭审理,余天的律师先向法官提出认罪协商,称余天愿意透过媒体等方式向马英九道歉,希望法院从轻发落,毕竟过去的已经过去,要向前看,这些控诉都没有意义。余天稍后到庭,同意律师认罪协商的做法。

  公诉检察官苏振文则提醒余天,认罪协商后就应该判决有罪,本案最少要判有期徒刑以上,而且必须宣告褫夺公权;因此如果有罪确定,余天将褫夺公权,不是被取消“立委”资格,就是无法参选下届“立委”。

  苏振文还询问律师:“余天不想继续选了吗?”律师连忙否认;在旁的余天听了脸色铁青。余天立即与律师商量,然后当庭向法官声请撤回认罪协商,改以无罪答辩,希望能判无罪。

  法界人士指出,余天是被依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罢免法第九十条“意图使候选人不当选罪”起诉,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还要宣告褫夺公权;而且本案属二审定谳,各审级法院应于六个月内审结。换言之,本案可能在一年内判决定谳,一旦判决有罪及褫夺公权,余天即面临遭解职及暂时不能参选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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