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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女子两犯重婚罪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30日07:41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 张家民 通讯员 于翔 刘志敏 尹志伟】两个已婚男女相逢后,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他们也因此分别被判刑。但是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二人继续公开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近日,本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再一次判处他们刑罚。

  河南省泌阳县女子李小燕,2001年来天津打工。当时她在河南老家已有丈夫。后来,李小燕与自己打工的包子铺老板范利产生感情。可范利也有家室,但二人仍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2005年年底,她和“丈夫”一起被捕。很快,法院便以重婚罪判处李小燕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范利也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按说,李小燕应该珍惜这次被宽大处理的机会,但只有小学一年级文化的她,在未与老家的丈夫离婚的情况下,缓刑考验期满后,继续与范利以夫妻名义同居。近日,法院以重婚罪判处李小燕拘役。这个藐视法律尊严的法盲再次受到了惩处。同时,范利也被判处拘役。

  (案件涉及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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