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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10月30日讯 (海都报记者 阙文龙)福州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对象为70岁以上的困难老人。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福州市在台江、鼓楼区试点的基础上,初步计划在今年底在五城区全面铺开。其中,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分为无偿、低偿。无偿服务的对象为持有本市户口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老人:一是年满70岁,生活不能自理且在市区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二是年满70岁,生活不能自理且在市区无子女照顾的重点优抚对象、五保老人和革命“五老”人员。低偿的对象为持有本市户口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老人:一是年满70岁,生活不能自理且在市区无子女照顾的低收入老人;二是年满80岁,在市区无子女照顾的独居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