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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损害媒体形象害群之马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30日08:26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北京10月29日专电(驻京记者徐维欣)近日,一些媒体和网站刊登了“山西霍宝干河煤矿瞒报一人死亡事故,向记者发‘封口费’”的消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山西省委、省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已于10月25日、27日先后两次派出调查人员进行调查。10月29日,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向媒体通报了初步掌握的核查情况。

  今年9月20日,山西洪洞县霍宝干河煤矿发生一起责任事故,41岁的矿工吉新红在矿内闷死。事故发生后,煤矿负责人未及时向上级报告,却为闻风而来的“记者”发放“封口费”,多则上万元,少则几千元。现该公司董事长和党总支书记已被免职。

  矿方提供的进门登记表显示,9月24日、25日两天,共有23家“媒体”的28人登记。经有关部门初步核查,以采访名义登记的人员中,只有少数是记者或新闻单位工作人员,其中持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新闻记者证”的有2人,其他多数是假冒的“记者”。

  此外,山西霍宝干河煤矿确认,发生事故以后一个月中,煤矿以订报费、宣传费、广告费、购买安全教育光盘等各种名义给6家媒体支付了总计125700元的费用,其中向山西《科学导报》支付10000元宣传费,向《山西法制报》临汾发行站支付2000元订报费,向中国教育电视台“安全现场”栏目支付19200元资料费,向假冒中央媒体的假记者支付34500元宣传费,向《绿色中国》杂志支付10000元会员费。目前,假冒中央媒体的假记者已经被移交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矿方人员还反映,一些来矿采访人员说车内汽油不够,要求帮助解决加油问题,干河煤矿没有加油站,该矿工作人员就向他们每人支付了300至500元不等的加油费共计1900元。此事有关部门正在做深入调查。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相关负责人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有关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将继续进行调查,对于新闻单位的记者和工作人员收受钱财或进行新闻敲诈,将严肃处理,直至清理出新闻队伍;对于管理不严甚至鼓励记者搞“有偿新闻”的单位要发“黄牌”停业整顿;对于假记者要加大打击力度,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据了解,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将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假记者的打击力度,依法保障新闻记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记者的职业道德教育,维护新闻媒体公信力和社会形象。

  目前山西省新闻出版局专为此事设立举报电话:0351-4956066,4956026,希望知情人对这次事件中非法收取费用或涉嫌诈骗的违规违法人员进行举报。

  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表示,将以这次事件的调查处理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力度严厉打击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维护新闻秩序,同时也将坚决查处损害新闻媒体形象的害群之马,严肃处理这一事件中的违规违法人员和所在单位负责人,查实一个处理一个,绝不姑息。对假冒新闻单位新闻记者进行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现在,调查处理工作已全面展开,处理结果将向社会公开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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