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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不再局限低保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30日08:34  中国广播网

  

南宁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不再局限低保户

  发布会现场中广网南宁10月30日消息(记者陈俊 实习记者凌秋菊) 记者从广西南宁市政府召开的《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南宁市将于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制定的《办法》将保障范围从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据了解,南宁市以前的廉租住房相关规定,把享受保障的准入门槛设置为领取低保的家庭。而新制定的《办法》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办法》规定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7500元的家庭都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这一规定使更多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享受住房保障,既符合当前发展的要求,更是广大低收入家庭的一大福音;体现了政府执政的人性化和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重视。

  为了保障住房困难家庭能够顺利的住上政府的廉租住房,即将实施的《办法》还就目前存在的居民因租不到住房而享受不到货币补贴、一些房东不愿把房子租给老弱病残的家庭等问题做出了新的规定,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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