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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供”广告禁用 商家多不知情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30日08:52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王静田)近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通知,重申严禁以国家机关名义发布广告,并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凡广告发布中出现“国家机关专供”及类似内容,应依法予以从重处罚。但昨日记者在走访唐山市各大商场超市时发现,货架上标有“国家机关专供”字样的商品依然不少。

  昨日,记者在八方购物超市、华盛超市北新道店、家惠超市和一些烟酒商贸公司的货架上发现,一些知名品牌啤酒、葡萄酒的外包装上分别印有“人民大会堂国宴特供酒”、“贵宾特供”等字样,而在精品烟酒销售专柜上还有价值数百元的名酒包装上也标有“人民大会堂国宴酒”、“特供”字样,就连某品牌花生油上也印着“人民大会堂宴会用油”。

  多家超市的销售员向记者表示,他们没听说过关于专供禁用的政策,超市也没有下达任何禁售通知。

  唐山市商标广告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国家机关名义发布广告历来是不允许的,这次工商总局下发的通知中重申了这一原则,他们正在准备组织查处,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将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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