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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三高速收费标准确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30日08:53  台海网

  台海网10月30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 林芹)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日前批准了新建的泉三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五类车辆中最低0.55元/公里,最高1.925元/公里。

  具体收费标准为:一类车收费标准0.55元/公里;二类车1.1元/公里;三类车1.54元/公里;四类车1.65元/公里;五类车1.925元/公里。按照规定,对运送进出福建省港口的中西部省份货物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四类车和五类车统一降至1.1元/公里。不过,对予以减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外省集装箱车辆,在实施计重收费后,超限30%以上时,按规定全额收取通行费。

  另外,浦南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也已确定,与泉三高速收费标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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