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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称红十字会应取消培训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30日09:33  新华网

  公益性变营利性,收费应听证还是取消

  由于培训“缩水”,必然减少成本,节余的大量培训费如何用?秦皇岛市红十字会副会长王树生说,市红十字会虽然只有7个编制,但招聘了10名临时工和30多名培训师,这些都需要从财政拨款之外投入资金,另外教学设备、汽车耗油等都得花钱,一年投入怎么也得20多万元吧。关于剩余的钱,他们一方面支持红十字事业发展,用于救灾以及对困难群体救助,另一方面成立“驾驶员爱心基金”。

  然而,一些驾驶员却认为,这些钱如何开支并未向社会公开,应该建立监督机制。

  秦皇岛市物价局收费科科长王常满说,驾驶员卫生救护培训按物价划分来说,算行政事业收费,与经营性收费的区别是:不能盈利,也不上税。核定收费标准时主要考虑其培训成本,具有公益性。

  王常满还说,卫生救护培训虽然取得了收费许可证,但政府定价要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如果社会反响特别大,可以回过头来重新开听证会,目的是使这个价格定得更科学、更合理。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并决定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中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未举行听证会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宣布定价无效,责令改正。秦皇岛市出租车司机李燕明说,他通过广播了解到了这一政策,希望当地政府部门赶快纠正。

  河北大学法学院一位教授则从法律依据上对红十字会收取培训费提出质疑,认为应该取消。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二十条规定,红十字会经费的主要来源包括红十字会会员缴纳的会费、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的款物、动产和不动产的收入、人民政府的拨款,但没有赋予其他收费权利,驾驶员卫生救护培训应回归公益性,其费用可以采取政府财政负担一部分、个人掏一部分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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