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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湛案引发雅芳“贿赂门”(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30日10:43   南方新闻网

  实际上,坚守“乖孩子”定位的雅芳的单层次模式也举步维艰。从去年开始,雅芳中国的市场费用大大增加,其广告投入在业内名列前茅,尽管销量有所增加,但业绩亏损。雅芳中国区对总部呈现“低奉献高投入”,中国区一年的市场和广告费用列雅芳海外市场前三名,而占总部销售额不到3%。

  如此看来,表面上是雅芳以听话的乖孩子名义奉行中国政府看重的单层次模式,实则是一些不法官员巧借雅芳之手进行权力寻租。

  “雅芳模式也不是邓湛一个人能最终决定的,更大的背景是国内不愿意开放直销行业,但又要面对向WTO作出的承诺,于是便使出了以雅芳在中国发展的单层次直销模式为蓝本的直销模式,这才是心照不宣的立法出发点,但这让寻租变得更有可能。”在王万军看来,直销立法只不过是邓湛布置的一颗权力寻租的棋子。

  邓湛曾秘密主持了一次所谓的“厦门会议”,讨论直销立法的问题。共有雅芳、安利等7家企业参与,在邓湛的主导下出台了《外商投资直销企业暂行规定》,明确了“外资先行”发展直销业务。

  之后商务部下属的外商投资协会召集上述7家企业在苏州开会,会议目的之一是探讨成立直销协会的问题。

  一个月之后,邓湛再次召集7家外资企业开会,并将仙妮蕾德等另外4家外资企业拉入参会名单。会议决定在外商投资协会下面成立直销工作委员会,上述7家单位作为发起单位。此举立即遭到了所有与会企业和整个行业的强烈指责,但无济于事。“这是邓湛在商务部的收官之作,使自己卸任后也能牢牢把握这些直销企业,因为他已经跟太上皇一样,带着7个亲兄弟搞了一个高级俱乐部。没有牌照你进不来。”王万军说,在国外,直销企业协会对直销企业的管辖权限很大,邓湛试图在自己卸任商务部外资司之后,同样能够从行业协会里对雅芳等企业施加影响。

  事实上,事后的直销牌照发放表明,上述11家企业除了仙妮蕾德外,几乎都获得了直销牌照。所不同的是,被树立为“典范模式”的雅芳不单是最早获得直销牌照的企业,而且还是惟一的全国范围经营牌照。

  到目前为止,雅芳内部海外贿赂自查依然没有任何结果,中国相关政府部门也没有披露邓湛案是否与雅芳有染。

  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对“公关费”和贿赂之间的区别做了明确的界定:前者是为了得到某位官员的接见或确保货物能通过海关而支付的费用;后者则是为了影响他人决定或为了得到相对于竞争对手的优势而支付的费用。这两种贿赂都将受到处罚。但在中国,相关法律界定并不十分清晰,而且商业贿赂的方式也更加隐晦和难以界定。

  “我们国家的司法在原则上是禁止公关费用的,只要这种公司给予官员的优惠和福利达到一定的数额,就受到刑法的约束,只是在执法层面显得十分乏力。”对于最近有呼声建议我国立即建立反商业贿赂法惩罚在华跨国公司商业贿赂的观点,高子程说。(来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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