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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从2008年江西省高等教育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江西网记者 邓小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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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虞国庆在会议上讲话。(江西网记者 邓小勇 摄)
中国江西新闻网10月30日南昌讯(记者 邓小勇 报道)10月30日,记者从2008年江西省高等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从2009年起,江西省将用四年时间建设10所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预计投入资金达2亿元。
据介绍,入选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硬件”和“软件”门槛是:应为独立设置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必须要有三届以上普通高职毕业生,办学条件上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具备较好的师资、设备、经费等条件,办学规模适度(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500亩,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不低于4000元,生均教学行政用房不低于20平方米,生均适用图书不少于60册,师生比例不低于1:18,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任教师的比例不低于15%)。
同时,还将加强重点专业领域建设,在10所示范性高职院校中,选择50个左右特色鲜明、就业率高的专业进行重点支持。这次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重点建设,以地方投入为主,并积极的吸纳社会、企业资金,而财政资金进行引导和推动。
据悉,示范性高职院校分四年建设,其中2009年建设2所,2010年建设2所,2011年建设3所,2012年建设3所,分年建设,分年评审。每所示范性高职院校计划投入资金20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1000万元,省属学校由主管部门配套1000万元,地市属学校由当地政府配套1000万元。2009年至2012年省级财政共需投入2亿元。按照计划,本次重点建设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工作及项目须在2012年以前完成并进行验收。
编辑:何淳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