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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抽查1.2万余批次乳制品均符合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30日20:3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0月30日电 (周婷玉 郭曼桐)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30日在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说,截至30日,质检部门抽查的12163批次乳制品均符合管理限量值规定。

  他说,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质检部门全面加强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完成了对乳制品实行专项监督检查任务,分批公布了检验结果。

  到10月30日,质检部门共对12163批次乳制品进行了抽查。“质检总局公布的合格产品信息,发挥了稳定市场和恢复消费者信心的作用。”蒲长城说。

  质检部门还对乳品生产企业实施有效监管。全系统派出5000多人组成监管工作组,对全国1000多家乳制品生产企业实施严密监管。

  蒲长城说,《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制定实施,为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也为质检部门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确定了新的依据和准则。

  他要求,各地质检部门根据条例切实负起责任,加大工作力度:要依法履行标准化主管部门职责;依法实施生产许可,严格市场准入;依法对进出口乳品实施检验监管;依法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实施乳制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依法实施不安全乳制品召回制度;依法受理投诉举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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