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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开始 农民朋友买家电补贴13%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31日01:24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王昭玮)记者昨天从陕西省商务厅获悉,由国家商务部、财政部组织实施的“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即将在我省全面展开。从今年12月开始,农民朋友在购买指定的四大类家电产品时可获得13%的财政补贴。

  据了解,“家电下乡”是指农民在购买家电产品时,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对农民进行补贴。这次纳入补贴的家电产品有彩电、电冰箱(含冷柜)、手机、洗衣机四大类。为确保“家电下乡”产品符合农村消费特点,商务部、财政部将共同确定用于“家电下乡”相关产品的规格和品种,并通过全国统一招标的方式确定具体补贴产品型号及销售最高限价。

  据悉,此项工作即将在我省全面开展,每年可拉动农村家电消费近25亿元人民币。近期,陕西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将共同推荐在我省区域内实施“家电下乡”的流通企业,具体的实施方案正在制定。从今年12月开始,凡购买“家电下乡”工作中指定家电产品的农民朋友即可获得相应的财政补贴。

  政策链接 有关“家电下乡”的问与答

  问:什么是“家电下乡”?

  答:“家电下乡”是针对农村消费者定向研发、生产、销售指定家电产品,并由政府财政部门给予一定资金补贴的一项农村家电推进工程。

  问:为何选择彩电、电冰箱、手机作为试点产品?

  答:根据对农村市场的调查,彩电、电冰箱、手机等产品农民购买意愿较高。这三类产品是农村普及家电的入门产品,是农民最想买也最先买的。特别是在农村普及彩电和手机,不但可以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还可以帮助农民了解国家政策、获取市场信息、学习生产技术,促进农民增收。同时,这三类产品也是国内产能大、顺差大的产品。

  问:补贴比例为何定为13%?

  答:当前的家电出口退税率为13%,家电下乡是比照出口退税率,对农民购买试点家电产品给予13%的补贴,即把对出口家电产品的优惠政策直接补给我国的广大农民。本报记者 王昭玮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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