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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沈佳音 实习生孙乾)前天,在丰台区乐来乐农贸市场摆摊的张先生被要求租用统一指定的电子秤,并交付每天1元的租赁费。他表示,一年花费300多元租用价值三四百元的电子秤“很不合适”。有关部门表示,使用统一电子秤有规可依,但管理费用标准尚未出台。
前天,乐来乐市场要求商户使用统一指定的电子秤。市场方面称,只能将秤租给商户,租秤需交押金500元,每天的租赁费是1元钱。商户退摊时,必须交还电子秤。张先生说,昨天是换秤的最后一天,如不换秤“就会被赶出市场”。他说,租一年需花300多元,而买一台这种秤也不过三四百元。他觉得这样“很不合适”。昨天下午,市场许多商户都已用上指定的立臂式电子计价秤。“租赁电子秤协议书”上写明,经营者必须使用该电子计价秤。市场管理员孔先生说,使用统一电子秤是市质监局等单位统一下发文件要求的,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些秤都是政府指定的品牌,市场以每台450元的价格购进的,其中政府承担2/3的支出,市场支付余下的部分。因此,这些秤的产权属于市场。他解释说,秤在使用中会变旧,因此市场要收取管理费,“市场有权制定自己的管理措施”。
丰台区质监局计量科刘先生表示,使用统一电子秤的政策从去年开始在全市试点,该市场是丰台区第二批试点单位,这些秤的产权属于市场。由于涉及到折旧和保护问题,市场可以收取一定管理费用,但不宜过高。他说,目前关于市场应如何管理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只能由各市场先自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