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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成中小企节流新招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31日01:56  南方日报

  

电子商务成中小企节流新招
已有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选择应用电子商务提高经营效率和竞争力。新华社发

  本报讯(记者/崔洁)“在金融危机的风险下,企业最重要的就是开源节流,同时将出口拉动转向内需拉动,而节流的一个很好途径就是发展互联网商务。”在昨天由南山区科技局、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联合举办的“金融危机·企业如何通过互联网节流研讨会”上,来自国内和深圳的众多企业就金融危机下中小企业的应对、企业间电子商务的发展等问题进行了共同探讨。

  重点防范潜在违约风险

  “中小企业一定要正视金融危机下的风险,尤其是买家违约风险。”来自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贸易处处长孙俊竹对中小企业主发出了郑重提醒。他说,据相关部门预测,金融危机很可能持续相当一段时间,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出口受到抑制。珠三角、长三角等地都是十分依赖出口的地区,金融风暴的影响也将尤为明显。因此,中小企业业主一定要正视眼前存在的风险。风险中最可能发生的就是买家违约风险。孙俊竹说,目前为止,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已经接到违约投诉20多起,仅出口行业就赔付了近500万美元,而国内还有约一个亿的报损在调查当中。与以往相比,今年的买家违约赔付额增长了300%。

  可选择将项目外包

  “中小企业节流的一个很好方式就是将核心业务外包。”广东夏龙通信有线公司移动互联事务部总经理陈进勇认为,在金融危机冲击、用工成本提高、企业需要控制成本的背景下,核心业务外包成为很多中小企业的新选择:“比如要为公司设计一个logo,就可以将这个工作交给专门的设计公司去负责,这样不仅工作轻松,用工成本也较专门请设计人员或者培养一个设计人员低廉得多。”

  如何开源呢?陈进勇提出“手机电子商务”的概念。他说,目前全国互联网用户有2.53亿,但手机用户有6亿。中国电子商务的大市场应该在二三级城市和农村,而这些地区手机用户的数量大大超过网络用户,因此,可以尝试通过手机移动互联网将产品推向受众,建立一个“会跑的网络”。

  “推客”带动电子商务营销新模式

  来自深圳联泰商城科技有限公司的市场总监王婷在研讨会上详细讲解了市场上一种新的电子商务营销模式———推客。“推客”相当于商品的网络总代理。主营“推客”业务的企业在拿到某种商品的代理权之后,会负责帮该品牌商品在网络上推广及寻找二级代理商,为网络商铺提供货源:“‘推客’主要是为电子商务和网络商铺服务的,其主要目的就是给网上商铺提供足够的货源支持。”王婷介绍,目前国内的“推客”已达到4000余人。

  淘宝网华南区营销总监黄燕表示,中小企业在金融危机风险下从传统商务转变为电子商务是不错的选择,但是网上人群的消费可能与传统商务人群消费不一致,企业在选择营销商品时一定要注重调查,切勿盲目自信。

  ■专家支招

  危机下须防几大风险

  防范大买家、老买家违约

  在中国出口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处理的违约案例中,赔付额最大的就是企业的老买家和大买家违约事件。即使企业和老买家有长期的合作关系,也不能保证对方不会违约,另外,如果大买家违约拒绝付款,极有可能给企业带来致命的损失。

  特别关注出口行业

  金融危机冲击最大的就是出口。一些企业主认为欧美市场无法进入而转为开拓南美、中南亚等市场。但是,东南亚、南美等地区金融体系比较脆弱,且在数年前遭受过金融风暴的影响,消费者信心不足,所以一定要慎重决定。

  不要过于相信定金

  许多企业主认为对方付了定金就可以万无一失,实际并非如此。在金融危机冲击下,一旦对方企业付完定金后即发现这批货物可能没有足够资金支付或者无法盈利,也非常有可能违约。

  核实买家情况

  电子商务虽是企业节流的有力途径,但是在从事电子商务时,一定要了解对方的身份、注册资本、信用记录等各种咨询,要构建风险评估体系和“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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