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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街“双面路霸”被拘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31日02:49  沈阳网-沈阳晚报

  A面 头撞车玻璃把钱要B面 饭店喝小酒买彩票

  10月30日,记者从沈阳市公安局城管治安分局了解到了一条能让很多司机拍手称快的好消息,一名长期在和平区哈尔滨路北京街路口强行乞讨的男子已经被行政拘留,他也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2年多来,沈阳市因强行乞讨被拘留的第一人。

  投诉:躲“路霸”竟然闯红灯

  和平区哈尔滨路和北京街的交叉路口,本来是一个很普通的十字路口,但对于很多司机来说,那里却是令他们很头疼的一个路口。因为一位“路霸”长期“蹲守”在那里收取“过路费”,而他收钱既不靠刀也不靠枪,就靠“耍无赖”。

  如果遇到不给钱的司机,他不打不骂,反而一个劲地在汽车风挡玻璃上“磕头”,直到对方给钱才停。

  由于那名男子看似呆傻,从来不说话,所以很多司机虽然非常气愤却又对他无可奈何。

  曾有一位司机向执法部门投诉时反映,每次在那个路口停车时都非常担心,有一次为了躲避那名男子的纠缠,他竟没注意到红绿灯的变化,不小心闯了红灯。

  调查:强讨男是个“双面人”

  对于这名男子的行径,市行政执法局曾多次前往执法,但是由于没有强制措施,那名男子嚣张地和执法人员玩起了“捉迷藏”,仍然肆无忌惮地强行讨钱。由于民愤太大,市公安局城管治安分局决定“啃”下这块硬骨头。为此,执法人员开始对那名男子的行踪进行全面侦查,结果令他们很意外。

  据侦查员介绍,那名男子几乎每天都到同一个地点乞讨,收入一般都超过百元,有时甚至能达到300多元。虽然要钱时看似疯癫、呆傻,但是离开那里之后他又会换一个模样。侦查员不但看到过他在饭店里饮酒消费,甚至还看到过他到彩票站购买彩票。

  处理:新法处罚第一人

  掌握了足够的证据后,如何对其处理成了困扰民警的一大难题,因为他们知道简单的批评教育肯定不足以让他停止强行乞讨。关键时刻,城管治安分局法制科的白喜军科长解开了难题。他告诉办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据此,10月26日,当那名男子故伎重施时,警方将其现行抓获。

  经查,那名男子姓高,沈阳铁西人,今年44岁。虽然在公安局内他仍然装傻,但是在足够的证据面前,城管治安分局决定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他也成为沈阳市第一个因为强行乞讨被拘留的人。

  警方表示,如果该男子拘留期满后仍然强行乞讨,市民可以马上拨打110报警。

  本报记者 刘强

  实习生 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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